课程介绍
四川大学经济学院
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
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经济学院教学、科研等名列前茅,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个,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0个;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,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7个(含MPA专业);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、专业学位硕士点6个;政治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1个、省级重点学科2个,本科专业7个。在校博、硕士生及本科生约3000人。
学院以培养高层次经济理论与应用管理人才为目标,在理论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上具有较强优势,并在价格理论、世界经济、国际贸易、区域经济、宏观经济、人力资源管理、金融、企业制度等研究领域形成鲜明特色。
现开设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
一、报名条件(符合条件之一者)
1、获得(非经济学)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,应届毕业的硕士生
2、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经济领域或管理领域工作6年或具有6年以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学历者
3、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
4、各级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的高层公务人员
5、金融、证券、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
6、大中型企业董事长、经理(厂长)
二、学习期限与方式
两年。实行导师制,周末假日授课。
三、证书获得
1、完成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,颁发“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” 。
2、完成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所有课程学习,若符合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条件者,可通过四川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,初试,面试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。通过四川大学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,完成规定学分,经导师指导进入博士论文写作,以四川大学经济学院为署名单位,在核心期刊(CSSCI)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者以上者,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后,可授予国家认可的经济学博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。
3、完成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所有课程学习,若已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,且在工作中业绩突出,或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做出突出贡献,符合四川大学同等学历学位条件者,可按四川大学规定,办理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手续。完成四川大学博士生规定课程学习,撰写博士论文,通过答辩后,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证书。
四、主要课程设置
资本论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经济理论前沿、区域经济理论、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、微观经济理论与应用、企业理论与应用、金融理论、世界经济理论与实践、企业国际化经营专题研究、资本市场与公司发展、企业定价与实务、跨国公司管理等。
备注:以上课程设置根据学员情况和教学计划进行增减和修改。由经济学院聘任优秀教师授课(副教授以上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者)。
五、入学程序
第一阶段:报名提交申请材料
1、 填写完整的正式入学申请表。
2、 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。
3、 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10张。
4、 身份证复印件3份。
第二阶段:资格审查
所有材料将由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评定及审核。
第三阶段:正式入学
在开学前按照规定时间交纳学费后,将成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高级研修班的正式学员。
六、学习费用
每位学员收取人民币 45000 万元整(此费不含申请博士学位的费用,申请博士学位的费用按照四川大学的规定收取),入学时一次缴清。
暂停招生
四川大学经济学院
2012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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