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介绍
关于举办四川省医药商品购销员上岗鉴定的通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关于医药从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要求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六十八条、“劳动部发[1995]254号”文件第二条“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前必须经过培训,实行职业资格证书”的相关规定,凡从事涉药岗位的劳动者,都必须选经过资格培训,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。应我省药品零售企业和有志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广大群众的要求,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锦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于2014至2015年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上岗职业鉴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报考对象:
1、涉药岗位无资质的人员;
2、其他有志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人员;
二、报名地点:成都市三洞桥六号六楼;
三、报名时间:法定工作日内均可报名;
四、培训及考试考试时间:每周周4为考试日;
五、报名材料:两寸照片2张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、学历证复印件1张、填写鉴定申请表1张;
六、鉴定内容:《医药商品购销员》(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);
七、收费标准:以物价局核定为准;
成都市锦程职业技能鉴定所